说起来也是快二十年的事了。我的第一篇印成铅字的东西是1987年9月号《博览群书》上刊登的译作“历史与现实”,大概三千字左右的样子。我跟《博览群书》的缘分从那时开始至今。我今天仍然舞弄点笔墨,《博览群书》至少是起了鼓励的作用,我因此感念这份读书人自己的刊物。我辈算是文字场的边缘人物,无足轻重,
在时下的文化氛围里谈什么精神家园或者自己的园地,委实有点奢侈。然而,人终究是要有一点精神生活的。只是现代人的精神生活大抵要一些物质享受作铺垫。所以,年轻人喜欢花二十块钱在星巴克买上一杯咖啡,读价格差不多的时尚消费类杂志。假如文化有什么趋势比较明显,那要算文化产品日益成为消费品这一事实为最了。消费时代人们无暇顾及严肃的高头讲章,也没有余裕进行深层阅读的培训。迎合轻松阅读因此成为办刊的文化时尚。这种时候,口味偏书卷气的读者就不能不庆幸我们还有一本《博览群书》了。做杂志大概也要像做人那样有点我行我素的风格,你雍容华贵不妨碍我布衣一介。湖海万千,我只取一瓢饮。我想,大概这是在文化市场这个五彩世界里存在的理由。《博览群书》的读者应当是相对固定的对于读书和书籍的狭义的严肃性有偏好的那些人,这些人也不一定指望自己的队伍有时尚一族那么壮大。我之所以用“狭义的严肃性”正是因为不否认通俗阅读也存在严肃性。与书为伍的人大抵明白我说的意思。文化消费时代讲究多元,这是文化消费时代宽容的一面。大家可以买汽车电脑,也可以买潘家园的旧货。从这一点讲,文化消费只有大众小众的问题,并不存在时尚落伍之分。有人喜欢新的电子媒介,有人喜欢纸质的天地,各有所好,没什么高低贵贱的。一个人生命若长一些,经历不同时代的不同媒介生产的文化产品,本身也正常得很,对一开始接触的文化产品情有独钟也顺理成章。我对《博览群书》的情感大抵用上述语言表达了,不知准不准确。我视这本杂志为自己的园地,无论这个园地在别人眼里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它都是我的精神家园。偶或我也可能像一瞥时尚女郎一样瞥一眼风光无限的新兴杂志,但我的习惯性阅读还是《博览群书》的,这一点大概不会变。